律师介入非诉讼调解 千万元家产协议离婚
2006年8月,刘先生无意间听到《东方大律师》广播电台对徐晓洁律师的介绍及报道,来到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慕名咨询。
刘先生和妻子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无奈多次协商却使家庭矛盾更加激烈,因此,寻求徐律师法律帮助。
从刘先生的陈述中,徐律师了解以下基本情况:刘先生和太太因性格不合,常年分居,刘先生在上海管理公司及不动产,太太在浙江管理工厂,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由于夫妻财产数额巨大,如何分割却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至于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至今。
刘先生夫妻多年经商积累了丰厚家业。其中包括:古北别墅一套、徐家汇高级住宅一套、浦东酒店公寓一套、北京商铺一套、浙江房产一幢、浙江工厂100%的股份,上海公司75%股份,此外,还有存款近百万元。总价值千万元以上。针对焦点问题,徐律师对每一套房产的购买时间、购买价格和现价值、是否设置抵押等情况一一了解,对公司、工厂出资状况、年审财务报表等也做了详细分析。接受刘先生的委托后,徐律师和刘太太做了一番长谈,刘太太对徐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表示信任,同意在徐律师的调解下,试着协商协议离婚。
取得刘太太的同意后,经过分别面对面沟通,在徐律师的主持下,双方进入协议程序。
首先将刘氏夫妻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作出一个确定,将刘氏夫妻和女儿共同共有的财产做出分割,保留了其女儿名下的财产不受损害,对这一确定,刘先生和刘太太都表示认可。范围确认后,由于双方对不同房产的价值认识不一,有些房产双方的估价甚至差距在百万元。对此,徐律师征求双方意见下,由评估公司根据现市场价格,对有争议的两套房产做了评估。拿到评估报告后,刘先生对评估虽有不满,但仍同意以评估结论作为定价。经过多次协商,公司及工厂股份的分割,双方各自作出适当让步,对各自管理的公司和工厂股份价值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最后确认,夫妻名下财产,扣除债务、贷款后,总价值在1360万元。确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最后进入如何分配的问题。徐律师详细对双方告之《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以减少彼此财产损害、稳定公司、工厂管理操作为前提,在双方较为友好的谈判中,刘先生自愿放弃对浙江工厂的股权,刘太太放弃上海公司的股权,同时上海别墅、徐家汇房产归刘先生所有,贷款由刘先生继续偿还,浦东酒店公寓和北京商铺归刘太太所有,自协议签订之日,租金由刘太太收取。浙江房产一幢,刘先生和刘太太同意赠与未成年的女儿,暂由刘太太监管收益,待女儿年满十八岁后,三方共同办理赠与手续。同时刘先生自愿做出让步,存款85万元归刘太太所有。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以上协议过程历时近四个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艰难的说服沟通之后,双方当事人都调整了自己原先的意见,双方签定了离婚协议书后,在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顺利办理了协议离婚,虽然协商过程中也有争议,但双方当事人都表现出了良好的素养,最后和和气气办理离婚。对此徐律师虽然付出辛苦的劳动,也深感欣慰。 上海离婚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