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小赵2004年结婚时,都才20岁出头。婚后不久,生下一子。这些年,二人一直矛盾不断,都
因为“钱”。小赵是一家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小陈没有正式工作,开一个小杂货店,但小陈本是外地
人,加之婚后因生育孩子耽误精力,小陈赚的钱也越来越少。于是,引起小赵嫌弃,二人大小矛盾不
断。
小赵决定实行AA制,以减少小陈赚钱少对自己的“拖累”。有一天,恰好小陈手头没零钱,伸手
向小赵要2元钱去买馒头。小赵不给,二人争吵起来。小陈把新愁旧怨都拿出来唠叨,而小赵喝了酒动
手打了小陈。
此后,小赵到法院起诉离婚。小陈也不示弱,同意了。因为二人对离婚没有分歧,一审法院予以
判离。二审时,法官韩萍在庭前阅卷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过而立之年,案发原因均为生活琐事,感
情基础尚存,而且他们还有孩子,因此,韩萍认为,解决好本案的关键是打开双方心结。
第一次开庭,韩萍让小陈将心里话全都说出来,并适时引导小赵回应,将案件引入和解轨道。第
二次开庭,韩萍特意将庭审安排在法院的圆桌调解室,以自己的亲身感受与他们交流夫妻之间应如何
相处,最终二人打消了离婚的念头,案件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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