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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失恋寻安慰 中年男子趁机拍不雅照逼婚
发表日期: 2011-12-24 10:10:04 阅读次数: 852 
26岁的文文与男朋友分手后心情不佳,找比自己大20多岁的中年男子孙民去外地游玩散心。不料,孙民竟趁文文不备,拍下不雅照片和视频,以此威胁文文与他结婚。日前,黄浦区法院认定双方婚姻关系无效,撤销了两人的婚姻登记。

  失恋寻找安慰

  文文是湖北人,从读大学起就开始独自在上海生活。2010年9月,男朋友突然提出分手,让文文的心情一下子坠入谷底。由于找不到人倾诉,文文想起了孙民。孙民是文文于2003年认识的,两人虽然年龄差了20多岁,但文文觉得孙民很“知心”,两人十分投缘,平日里文文一直叫孙民“叔叔”。这一年国庆节长假,孙民提出带文文去周边城市旅游散心,文文欣然同意。

  为保面子结婚

  到了外地,孙民提出与文文发生性关系。出于报复男友的心理,文文并未反对。其间,孙民拍了文文的不雅照片和视频。回到上海后,孙民找到文文要求结婚,称如果她不同意,自己就在网上公布这些不雅照片和视频。

  考虑到面子问题,文文不想把事情闹大,因此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选择了妥协。今年2月,文文无奈答应了孙民的要求,与他办理了结婚登记。不久,两人就结婚后的生活、财产等问题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孙民不得强迫文文与其同居,双方各自的财产均与对方无关,如果文文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孙民应当无条件同意,文文也不得索取财物。

  同时,协议书还明确写明,孙民在和文文领取结婚证时,曾经以公布女方照片、视频到网上的方式,胁迫过文文,文文并非自愿,孙民也承诺永久性删除照片和视频。

  起诉重获自由

  今年9月,逐渐走出阴影的文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关系。她认为,自己与孙民并无感情基础,登记结婚后也没有共同生活过,自己完全是因为受到孙民的威逼强迫才登记结婚的。

  法庭上,文文找来好友小红作为证人。小红称,一开始自己也觉得奇怪,文文怎么会找个比自己大那么多的丈夫结婚,后来再三追问才知道文文是因为被拍了“不好的照片”才结婚的。

  对于文文和小红的说法,孙民也不反驳,承认当初是在文文不情愿的情况下拍下照片和视频,并以此威胁她与自己结婚。孙民称,自己在与文文签订协议书时就当面删除了照片和视频,也没有复制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婚姻关系的建立应以感情为基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根据双方的当庭陈述、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显示,孙民以公布裸照、视频等威胁手段,强迫文文与其登记结婚,系违背文文的真实意愿,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

  据此,法院撤销了双方在今年2月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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