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必备品”,计算机病毒也趁机而来,造成电脑、手机用户信息泄漏,甚至是直接的财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1日起,入侵包括非法入侵手机、平板电脑在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都涉嫌犯罪。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仍有人在网上叫卖各类电脑病毒、非法软件,并称这些东西“非法但不违法”。
数字时代,我们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记者采访了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请他对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解读。
为挽留婚姻竟用上了手机窃听“设备”?
网友周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怪事,明明自己的手机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但丈夫对周女士电话、短信的情况十分清楚:“你昨天又跟亲戚吃饭了吧? ”“你跟你同事抱怨我对你不好? ”丈夫曾先生的问话让周女士感到毛骨悚然。
后来,曾先生承认自己通过某种方式窃听了妻子的通讯情况。周女士因曾先生迷恋赌博想跟曾先生离婚,并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而曾先生希望“挽留”这段婚姻,因此想方设法监听妻子电话,希望获悉妻子的“动向”和“想法”。
【法律解读】
《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器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使用这类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市民使用监听器,根据《民法》规定,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在司法实践中,确因使用监听器侵犯他人通信秘密,造成的后果如果没能构成《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对被侵害者也要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均系违法。 律师称,而此次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更明确,“本解释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系统",是指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 ”也就是说智能手机、平版电脑等近年来兴起的移动终端设备同样在被保护范围之内。 手机刚确认支付信息 支付宝被盗空 今年5月,一名在网上卖衣服的网友成功做成一笔买卖后,买家表示自己使用的是手机wap付费功能,稍后支付系统会有一条短信发送到卖家的手机上,需要卖家回复确认方能收款。 这位卖家的手机上果然收到一条系统发来的短信。卖家按照要求回复了短信。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接连发生,支付宝随后发来短信称其购买商品已付款成功,其支付宝账户只剩下1元。 这位 网友很诧异,随后报警。经查,骗子先通过电脑木马软件盗取这位卖家的账号密码等信息,并以这位卖家的账户发起一个转账到骗子账户的交易。 但由于成功支付必须要有安装在卖家本人电脑上的数字证书,骗子便选用了“手机支付功能”,通过手机短信确认付款,再佯装要购买东西,通过“手机支付”,成功骗取卖家的短信确认。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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