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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躲丈夫家暴被迫离家出走
发表日期: 2011-11-26 08:09:44 阅读次数: 941 
“妈妈,你带我走吧!我会争取奖学金,不会花你的钱!”面对记者,惠东的阿欣回忆至此伤心不已。维持了16年的婚姻在10年前突然变质,丈夫对她的暴力与折磨逼迫她离开了亲生儿子,目前仅靠微薄的收入为生。

  丈夫拿着水果刀追捅

  阿欣今年34岁,消瘦的她找到记者寻求帮助。阿欣说自己报过警,找过妇联,上过法庭,可都没有能够获得救助。“我们结婚16年了,6年前,他开始对我施暴,这两年尤其厉害,我不得不离开了家和孩子……”阿欣掀起了裤脚,一道长长的刀疤清晰地显露在腿上,“他那次要用水果刀杀我,捅我的后背,我躲开,扎到了腿上”。由于长期的殴打,阿欣说她的左脚可能永远都无法好了,“那是凳子砸的,现在只能靠右脚站起来……”

  阿欣告诉记者,自己结婚时仅有19岁,丈夫比她大6岁,认识一个多月后便“闪婚”了。前十年的婚姻,自己和丈夫白手兴家,有一对儿子,生活还算可以。6年前,她发现丈夫变了。“每天晚上,他看了黄色电影,就回到卧室,把灯全部打开,压着我的手脚,用手对我强暴,直到出血为止。”阿欣说,至今,她的下体都满是丈夫用指甲抠下的伤痕。伤痛的她往往是自己跑去擦药,自己疗伤,维持着婚姻。

  “即便是我父亲住院,我陪他一夜,回家后我老公都会骂我,说得很难听,说我找别的男人。”阿欣痛苦地说,一次,丈夫甚至对她进行所谓的“检查”,脱光了她的衣服,捅到她出血。她很恐惧,回娘家也是当天去当天回,不敢隔夜。

  从2005年开始,阿欣的丈夫变本加厉了。阿欣说起因是一位老同学过年时给她发了祝福短信,“就是群发的,‘如果我是月亮,我愿为你照亮生活,祝你幸福’之类的话,”之后她的丈夫便醋意大发,对她有了强烈的怀疑。此外,阿欣推断,由于她的丈夫有早泄的问题,除怀疑妻子有外遇,还会说很多下流的话。

  派出所妇联都无能为力

  2010年一次殴打中,阿欣报了警,然而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是阿欣丈夫的朋友。阿欣的丈夫更是对她说:“我认识很多黑社会的人,你要是闹,你就会少一只脚,一只手!”无助的阿欣去找当地妇联,工作人员却只是给她倒杯水,说“不要哭不要哭”后来,阿欣提出离婚,要求分得婚后的一部分财产,她说丈夫又恐吓她:“你要是分财产,我就杀了你的两个儿子,同归于尽!”迫于无奈,阿欣被迫撤诉。她想回家再试试一起过日子,可丈夫依旧殴打她,并且把她打官司时的所有原始文件材料都烧了。

  阿欣只好离开了家,到深圳打工,小儿子求她:“妈妈,带我走吧!”可她却无法靠微薄的收入养活他。“孩子从不当着我的面哭,晚上我搂着睡,孩子和我说话,说着说着,我发现他的一件衣服都湿透了。”阿欣希望,可以讨个公道,拿到一点离婚赔偿,给孩子一个安全的家。

  每当阿欣遭受家庭暴力时,孩子都会吓得跑到街上。目前,她已经逃出来近一年了,小儿子悄悄告诉她,爸爸已经带了“新妈”回家。“妈妈,你和爸爸还没有离婚,他怎么就把新妈妈带回家了?”面对儿子天真的疑问,阿欣不忍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便骗孩子那是爸爸的同学。讲到这儿,她再次落泪。

  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贝尔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惨遭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确定为反暴力日,并且决定每年从11月25日到12月10日举行为期16天的相关宣传活动。

  1999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核准了由多米尼加共和国提交的草案,正式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有关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

  法律指引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叫做“人身保护令”,是法院经审查后核发的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行为进行限制以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的法律文书。如果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法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从2008年开始指定全国部分法院试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发文于2011年1月份开始试点该项工作。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提供病历、照片、报警回执等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两种,紧急裁定有效期15日,长期裁定有效期3个月至6个月。

  在第12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到来之际,反家庭暴力法能否尽快列入立法计划并出台,备受全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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