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都是不幸,就像阿桂,离开了阿富,得到了婆婆和哥嫂的祝福,对她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就像肖某和周某,个性不合,相处不来,做不成夫妻,但他们,离婚后还是能像朋友一样互相照顾。
离婚后,我还照顾你
肖某,女,1962年出生,长沙人。周某,男,1957年出生,也是长沙人。
肖某和周某都离过婚,各自有个孩子。1998年,两人经人介绍结了婚,因为是再婚,两人经济上一直是各管各。由于结婚仓促,了解不够,性格不合,周某的一些生活习惯,肖某无法接受,提出离婚。这看上去,是一起再平常不过的离婚案。
开庭这天,雨花区法院民事法庭上,肖某低着头,周某别过脸去,两人态度很平和,对财产分配问题都同意调解。肖某只提出一个要求,要房子,因为她还有个20多岁的儿子,儿子要地方住。房子是单位宿舍几十年的老房子,40多平米,只值12万。
男方则提出,要家具,家具都是老旧的,不太值钱。肖某答应赔周某10万元,因为周某2008年因伤致二级伤残,经济困难。签完调解书,周某坐在椅子上,突然哭泣不止,肖某走上前,帮他擦眼泪,好言安慰道,“你放心,离婚后,你在看病期间,可以住我家,我会照顾你。”
旁听感言:一日夫妻百日恩,离了婚,还是可以做朋友。
媳妇诉离婚,婆婆出庭说赞成
阿桂,1977年出生,重庆人。阿富,1976年出生,常德人。
阿桂和阿富是在广东东莞一家鞋厂打工认识的。阿富能言善辩,常讲笑话逗得阿桂和姐妹们大笑,因此阿桂和阿富很快坠入情网。1998年元旦节,阿桂和阿富登记结婚,2000年生育一女孩,取名小芳。天天生活在一起后,婚姻生活跟阿桂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两人的性格差异太大。阿富喜欢打牌赌博且脾气暴躁,好意劝告,也是横眉冷对。
2003年3月,阿富输光家里仅存的6000元钱,大骂阿桂,逼她借钱供自己“扳本”,还顺手一耳光打在女儿脸上。阿桂推开阿富,换来的更是拳打脚踢。之后阿桂带着女儿远赴广州打工。阿富和有夫之妇鬼混在一起。今年7月阿富带着第三者示威似的找到她和女儿。阿桂最终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与阿富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阿富经法庭传票传唤未到庭,法庭只好缺席审判。庭审中,阿富的母亲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阿富的哥嫂也都赶来。婆婆说,儿媳妇勤快贤惠、孝敬长辈、团结邻里,是个好女人;哥嫂说,弟弟是个混蛋,弟媳善良人品好。婆婆和哥嫂均表示,离婚对阿桂是一种解脱,对小芳是一件幸事。
法官要阿桂作最后陈述,她被婆婆和哥嫂朴实的话语感动得哽咽了,表示以后会继续把婆婆、哥嫂当成亲人,会把小芳抚养成人,她还承诺将双方不多的一点共同财产留给阿富。
法庭认为阿桂、阿富夫妻感情已破裂,当庭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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