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男子因交通事故二次手术索赔 法院判决赔偿9.9万元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男子因交通事故二次手术索赔 法院判决赔偿9.9万元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2-24 09:42:13 阅读次数: 1120
务工男子遭遇接连交通事故后,获赔9.9万元。诉讼中,法院判决以后续治疗存在不确定因素为由,告知其等费用实际发生时再行主张。二次手术后,男子向法院起诉,再次获赔9.9万元。

  案发当日晚10时许,河南省来津务工的辛某骑自行车沿津北公路行驶至民航学院东侧300米附近时,被醉酒驾车的洪某撞倒在地,后庞某驾驶经检验制动、灯光均不合格的小客车驶来,由于未能注意观察前方路况,小客车又将受伤倒地的辛某碾轧,致其再次受伤。

  事故发生后,东丽法院审理认为,该起事故属于接连发生的交通事故,被告洪某醉酒后驾驶车辆且事发后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庞某的车辆制动系统不合格、灯光系统不合格且未能够注意安全,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据此判决被告洪某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2.2万元;被告洪某按60%的比例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4.6万元;被告庞某按40%的比例赔偿原告3.1万元。后辛某又在医院进行右锁骨、左股骨骨折内固定取出术及后期治疗,为此发生后期医疗费,故再次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总计13万余元。

  东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日,天津市天衡司法医学鉴定所出具鉴定书,认定辛某右肩关节活动度丧失程度构成九级伤残、左膝关节活动度丧失程度构成十级伤残。法院认定,辛某的合理经济损失为: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9万元。

  另查,原告辛某有子女两人,均未成年,其父亲今年76周岁、母亲67周岁,均为农业户籍。事发时,被告洪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被告庞某的小客车无交强险。

  法院认为,被告洪某与庞某应负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以及保险公司所应当承担的保险赔付责任已确认。故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9万元。余下的8900元,由被告洪某和庞某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赔偿。(通讯员丽研 记者陈遇冬)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工伤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李群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律师|债权律师|上海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5921479030 邮箱liqun158@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一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车祸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和商业险中如何赔偿
下一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醉酒驾车”的刑事考量
重庆律师事务所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离婚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