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行人与骑车人相撞,骑车人死亡,谁是被害人?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行人与骑车人相撞,骑车人死亡,谁是被害人?
来源: 上海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2-21 11:29:41 阅读次数: 1464
2008年7月17日下午5时20分,张磊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西固区人民医院大门口东侧时,与正在准备过马路的杨林相撞,骑车的张磊摔倒后头部重重碰在地上,昏迷不醒,而杨林只是受了一些小伤。张磊被送往医院经过5天抢救后,终因重度颅脑损伤呼吸衰竭死亡。

  7月22日,张磊的遗体被送往殡仪馆火化,殡仪馆提出张磊是非正常死亡,没有交警部门的证明不能火化。张磊父亲张建堂随后从交警部门获悉,事故发生后,杨林并没有报警。经交警部门质询,张建堂和杨林当场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为“双方当事人一致不要求西固交警大队立案调查,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以后双方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和要求对方赔偿任何损失”,协议签好后,交警部门出具了张磊的死亡证明。2008年7月30日,西固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事故认定书,认定张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林没有责任。张磊的父亲张建堂对此不服,提出申诉。2009年5月西固交警大队重新出具了认定书,认定以“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及时报警,导致现场证据灭失,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事故发生的真实经过,当事人可以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张建堂夫妇将杨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

  西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磊在骑车行驶中所占道和方向是正确的,而杨林站立于非机动车道路面上由南向北穿行,没有站在斑马线上,杨林占道错误,而且事故发生后,杨林被撞但意识清楚,没有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判决赔偿死者死亡赔偿金23万元的40%,并向张建堂夫妇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杨林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杨林过马路时被自行车撞倒,所幸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而骑自行车的张磊却在倒地后昏迷不醒,5天后不幸死亡。随后,张磊的父母以杨林占道错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定,杨林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应承担40%的赔偿。一审宣判后,杨林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11月16日,兰州中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双方就“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展开激辩。法庭宣布待合议后择日宣判。

  在当天的庭审中,杨林没有出庭,她的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杨林的代理人认为,杨林站在非机动车道处于静止状态,被处在高速运动状态的张磊撞了,杨林也是受害人,为什么被撞还要当被告。而且责任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审法院对当事人事故责任划分不清,致使杨林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决,并驳回张磊父亲张建堂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建堂夫妇在法庭上痛不欲生,他们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张磊昏迷不醒,而受轻伤的杨林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不打电话报警,导致现场证据丢失。事发后在交警部门签的不追究杨林责任的协议,是考虑到如果没有死亡证明,殡仪馆不火化尸体,送葬的亲朋好友呆在山上怎么办,所以才无奈地签了个违心的协议,所以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张磊占道和行驶方向正确,杨林在过马路时没有走到斑马线上,而是站在自行车道上,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请求驳回杨林的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上海工伤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上海李群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律师|债权律师|上海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公司法律顾问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公司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5921479030 邮箱liqun158@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一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醉酒驾车”的刑事考量
下一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肇事方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律师事务所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离婚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