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空巢老人管如发,渴望温暖和亲情,经婚介所介绍认识了另一位孤独的空巢女秦仙珍,一个月后就闪电般结婚,两个月后又闪电般欲离婚。昨悉,青山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鉴于夫妻俩感情没有破裂,不准予他离婚。
今年67岁的管如发是退休职工,子女都已成家并定居国外,老伴去世的早,退休以后一个人在国内很孤单,子女还比较孝顺,屡催其出国,但又适应不了国外的生活,他没答应。为了度过孤独岁月,他到婚介所登记,想找位共度晚年的老伴,2011年7月,他在婚介所遇到了49岁的秦仙珍。
秦仙珍也是早年离婚,自己辛苦一手带大的孩子也去了国外,并成家立业,也属于空巢,也想找个人做伴,共同的经历让两人很是聊得来,相处感觉也很好。于是,2011年8月,他们就闪电般地正式登记结婚了。管如发用一个行李箱拖着自己的物品住进了秦仙珍家。
但婚后,两人随即因为一些家务琐事出现了裂痕,经常争吵,管如发不想过了,用行李箱拖着自己物品走出了秦仙珍家开始分居,同时一纸诉状将秦仙珍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结婚后,她就要求我替她偿还贷款10万元,并要求购置苹果电脑、首饰等物品。我告知她都可以办到,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诉状中管如发称:“她不是真正想结婚,而是为了钱财才结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秦仙珍承认,两人交往的时间不是很长,但彼此是自愿结婚的。“结婚前,老管承诺要给我买这买那,但最后什么都没有买,我并没有计较这些,我不是图他的钱和房子,只是想好好跟他过日子。婚前,我曾对他说过‘你可要想好了,结婚了这辈子就不会离的’。婚后,我每天买菜做饭、每月交煤气水电,没有拿他的钱。现在结婚才2个月,他就提出离婚,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青山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事后双方缺乏沟通,影响了夫妻关系,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现被告有诚意改善夫妻关系,原告应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并积极与被告改善夫妻关系。只要夫妻双方互相尊重、遇事及时沟通、互谅互让,夫妻关系是可以得到改善的。因此于近日判决不准予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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