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女孩订婚后网恋,私见网友并与其同居,又欲向未婚夫要钱,未婚夫一怒之下将其掐死。
打工相识相恋后订婚
芳龄20岁的美女小加青春靓丽,人见人爱,本是清涧县石咀驿人。其母亲在子洲县城找到了一份清洁工工作,于是,全家搬到子洲县城居住。
2011年初,小加来榆林一酒店打工,认识了同在该酒店打工的22岁佳县小伙李某。李某喜欢上了清纯可人的小加,然后对其展开追求,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
2011年5月,经双方父母同意,他们在榆林举行了简单的订婚仪式,双方父母见了面,并决定择日成婚。订婚后,两人在李某老家居住数日,俨然一对小夫妻。
在家无聊与别人网恋
后两人去榆林、神木打工,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又赶回李某的老家住了一段时间。小加回子洲县后,闲来无事,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叫强子的网友,并去延安与强子见面,之后与其同居。期间,小加和李某一直保持电话联系,小加说她想在延安打工,李某也没在意。
2012年春节前后,两人说好在李某家过年,不想到腊月二十八,李某打电话怎么也联系不上小加。正月初二,李某赶到小加家里,小加的母亲说他们也不知道女儿在哪儿,并对李某态度不好,说:“我女儿也不见了,还认啥女婿。”李某无奈之下返家。
相约榆林要钱不成把命丧
龙年正月初四,小加给李某打电话说自己没钱花了。李某让小加到佳县来,小加不愿意,随后两人商量好在榆林见面。
正月初十,两人在榆林见面,并在南门口一家旅社住下。在小加去洗澡时,李某无意中发现,小加的手机里有暧昧短信:“强哥,我会一生一世爱你的,我想你,我见男朋友是想要点钱,然后就回到你身边”。“小加,我也永远爱你,永远等你,永远不会忘记那次的爱”(强子的回信)。
李某当即和小加发生争吵。小加在争吵中说:“订婚算个屁,你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这更激怒了李某,两人随即开始厮打,厮打中,小加说:“除非你把我弄死,不然我饶不了你。”盛怒之下的李某,掐住小加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事发后,李某带走小加的行李,化名“张小强”逃亡到西安。李某于案发三天后(2月5日),被榆阳公安民警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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