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9-02 17:43:24 阅读次数: 7955

  中新社东莞11月4日电 (李映民 刘远忠)记者今天从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东莞市首例以“性功能丧失,性福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在法院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成功调解。原告获得包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的各项赔偿金共计64万元人民币。

  28岁的四川籍女子王某,因丈夫刘某在某石化公司的工地施工中遭遇突发事故,人身受损,性功能完全丧失。王某认为,作为刘某的妻子,本应享有婚内性生活的权利,但由于事故发生,导致丈夫丧失性能力,也使其妻子享有性生活的权利受到损害。为此在丈夫刘某向被告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王某亦同时向被告公司提起“性福赔偿”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其婚内性生活权利损失费20万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首例“性福权官司”,为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法官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原告刘某与被告某石化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某石化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各项赔偿金共计641712.59元。 其中包含了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或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伤残津贴或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该案件的代理律师陈正明表示,这宗东莞市首例“性福权官司”的成功调解,可以说是“充满人文关怀的民事调解”。他解释,该案的案由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身体权纠纷也就是王某提出的‘性福权’,赔偿款中的精神抚慰金,其实也就是对‘性福权’另外一种形式的赔偿,只是没有严格区分‘性福费’的赔偿具体是多少金额。”

http://www.lihun666.com

http://www.lawyers888.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离婚诉讼律师|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法律咨询|上海遗嘱律师上海继承律师上海婚姻律师遗嘱公证


上海离婚律师
上一篇:离婚精神损害最高赔偿案宣判
下一篇:与“死者”登记结婚 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重庆律师事务所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离婚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