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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 登记离婚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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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8-27 10:15:52 阅读次数: 1455
民政离婚,即登记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登记流程图

律师忠告: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离婚有陷井,办理须谨慎;如果您坚持离婚的,上海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离婚法律服务。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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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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