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婚姻房产婚姻房产 → 上海房产律师谈个人购买合法商品房如何获得及确定产权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上海房产律师谈个人购买合法商品房如何获得及确定产权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7-20 12:24:13 阅读次数: 981
第一,城市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使用权(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低押权,典当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归属关系的行为。上海房产律师
  
  第二,必须到房地产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使用权证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颁发。
  
  第三,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只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没有商品房的初只登记,既开发商申请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没有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既购房人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购房人应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交易所或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激纳有关税费,办理权属登记,领取购房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买了合法商品房,并不等于就有了房屋产权。

http://www.lawyers888.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上海房地产买卖纠纷房地产律师咨询房产合同纠纷上海律师网遗嘱公证律师见证


上海离婚律师
上一篇:女子获赠房产后向男友提出分手
下一篇:双方意思表示虚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重庆律师事务所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离婚律师网 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